2024年已过去 89.48%
终于,招商银行珠海分行要开业了    @ 2011-06-17, 16:31

瞎拍乱照 | 评论已关闭 | 10,748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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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伟业》新款预告片    @ 2011-06-09, 14:36

说实话,这个预告片我爱看

台词:
同学们,冲过去!
你他娘的算老几!
我们今天的行动,是中国美好未来的先声!
彻底改变这个世界!

无酒无花 | 评论已关闭 | 7,825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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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Chrome经常狂读硬盘僵在那里    @ 2011-06-08, 12:57

Chrome/Chromium毫无疑问是速度最快的主流浏览器。不过,时常遇到其狂读硬盘僵在那里的情况,感觉有点诡异。
google一下发现了解决方法:
将“高级选项”中的“启用针对网上诱骗和恶意软件的防护功能”功能关闭即可。

软硬兼施 | 评论已关闭 | 10,758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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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我是个loser    @ 2011-06-03, 12:21

感慨一下:
以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来说,男人事业上越成功,就离家庭越远……
幸好我是个lo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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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言乱语 | 评论已关闭 | 9,109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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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选网重磅功能——店铺交易指标价格    @ 2011-05-31, 17:38

http://www.xixuan.com/guide/indexprice.php

1.什么是“店铺交易指标价格”?
店铺交易指标价格是一个用来衡量淘宝店铺的历史交易价格水平的指标。
该指标价格并非某一笔交易的价格,也并非某一件商品的价格,而是利用店铺历史交易的平均价格、交易价格中位数、最热销商品(销量最多)的价格范围等因素,综合计算出的一个指标性的虚拟的价格。
比如说,一个店铺的指标价格是¥50.00,那么就意味着,这家店铺几乎没有(或者非常非常少)卖出过单价上千元的商品。当您打算在这家店铺买一件单价¥2000.00的商品时,就要警惕了。

2.有了“细选推荐指数”,为什么还需要“交易指标价格”?
“细选推荐指数”更多的,是反映出店铺的诚信评估以及综合推荐度的评估,但由于店铺所售商品的性质各不相同,专门出售较低价商品的店铺,也可能是很优秀的诚信店铺(比如卖各种游戏点卡或者其他虚拟物品的的店铺),细选推荐指数较高。 但这样的店铺,并非购买任何商品都合适。
比如说,您到一家专门卖游戏点卡的店铺去买游戏点卡,那这家店铺可能就是优秀的,但如果您去这家店铺买手机,那就不合适了。所以您在细选网搜索商品时,除了细选推荐指数之外,还需要这个更明确、清晰的指标价格来参考。

3.如何使用“店铺交易指标价格”?
该指标价格可以大概的反映一个店铺所售商品的价格水平,可供买家参考。比如,您想买一个价格在2000~3000元之间的手机,您搜索出来的很多店铺中,您一定是希望找到至少是专门卖手机的店铺。 但是,店铺当前的“样子”,并不一定代表实际情况。
在细选网搜索商品的话,您可以在结果列表中,同时查看到店铺的“细选推荐指数”和“店铺指标价格”,对于指标价格,细选网还会给出相应的提示,如:正常、较低、过低等。如果结果中,有的店铺,“交易指标价格”非常低的话(比如:指标价格为几十元,甚至几元),那对于要购买几千元的手机的买家来说,就可以直接跳过该店铺了。:)

细选网 xixuan.com | 2 个评论 | 10,594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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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心的腾讯微博    @ 2011-05-30, 14:10

虽然很隐蔽,但终于还是被我发现了。

在腾讯微博,你成功发出的微博,follow你的人未必能看到,而且始终搞不清楚G点在哪里?!!你要觉得触到G点了,就明说不准发,搞这种下三滥小儿科。太幼稚。

其实,微博是媒体属性远远大于社交娱乐属性的产品。腾讯根本没有媒体基因,而只有社交娱乐基因。凡是和社交娱乐有关的产品,腾讯做一个就成功一个(很多赴美上市的公司号称自己是中国的facebook,但其实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的facebook,有且只有腾讯。而除社交娱乐以外的领域,腾讯几无收获。有个说法,70%的记者,只有新浪微博,剩下的,是两个微博都有。

新浪的基因,就是媒体,所以名人博客也好,微博也好,必成。

谁会在微博上,整天关注某个朋友现在是在上班,还是上床,还是上厕所?

胡言乱语 | 评论已关闭 | 9,692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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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酱油修喇叭 (转摘自小小律师浦志强的若干微博)    @ 2011-05-28, 14:22

@小小律师浦志强

咸宁公审出租车罢运系列案,刘元香被控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两罪。在汉口火车站门外被咸宁特警抓回,只是因为阴谋进京上访。发问环节我得知,这四旬女子男人患肝癌去世,她和两小孩加公婆全靠出租车活命。问她对政府把值四十万的营运证收回作何感想,她泣不成声但就是没敢说个不字。

我和@斯伟江 是周彬辩护人,他前边滴水不漏撕完一遍,轮到我已是狼籍一片,我便问细节可惜老被打断。我解释关联性:“出租车营运证价值四十万一纸文告就要收回,我问每个车主的感受,就因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们都是出于个人目的违法犯罪的。再说,筹备组织协会不违法,管交通是政府的事他没义务”

今天(5月27日)下午六点来钟,咸宁出租车罢运案突然休庭,审判长通知六月二号继续开庭。当时我正对苦命女人刘元香发问,她进京上访到汉口被特警抓回,路上便惨遭刑讯。随后,咸宁用非法携带管制道具拘她九天,就因为她腰里钥匙串上挂了把小刀。今年4月7日,她成功到京上访,但当即被咸宁抓回直接逮捕了。

咸宁今天庭审多次休庭,几乎全因公诉人难以招架。他举第一组供述类证据就踩到了屎:郑冬辩护人@俞智渊 律师礼节性请他指点出处,结果这老兄原型毕露,直到法官将卷宗送给他,我才恍然他出庭居然不带案卷玩儿脱稿!但公诉人手拿卷宗照样找不到出处——他交法院的卷跟沙盘演练依据的,顺序页码不一样!

钱四逢两次笔录十五小时不吃不喝不能睡,@斯伟江 撕破小脸儿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审判长休庭给半小时,让政法委书记法院正副院长合议庭全体加公诉人现场研究对策,随后衔命登台敲响棰子:“没证据证明有刑讯逼供,辩护人申请驳回!公诉人继续举证!”我质问她:“你叫什么名字?你马上要出名了!”

今天下午咸宁庭上,我特想跟公检法及被告人有共识:“政府收车令五百人倾家荡产,充分沟通才能有和谐,可你们竟把钱四逢周彬等一抓了之,把彼此打过电话的吃过饭的罢过运的游过行的和上过访狂抓好几百人,这令人痛心!这不是和谐!知道吗?就算七被告愿作林祥谦,我跟@斯伟江 可不想作施洋大律师!”

今天在咸安法院庭上公诉人找不到证言位置,法官休庭帮他找了半小时。恢复开庭后审判长对我说:“既然庭前印了案卷也比较熟悉,那我建议公诉人宣读后,你有异议就直接指出,我们好提高效率?”我当场顶回去:“我不接受!法律规定明确执行就是了,你没资格提建议!就一证一质!他得先说清念的是哪儿。”

今天上午第一次休庭,咸安审判长拉住我和@斯伟江 ,郑重指出我俩水平不济发挥不好,“别让到场观摩的本地律师失望撒?再纠缠刑讯逼供我就不给你留面子了啊!要问跟你委托人相关的事撒?要显出大律师风采撒!”我赶忙澄清,“这话你跟小厮说就行了,他是大律师,我嘛无所谓。”

今天咸宁庭上,钱四逢说笔录不让看就逼他签,质证时便揪住他被连搞十五小时不吃不给睡,@斯伟江 阴险地要启动调查非法取证。审判长休庭跟政法委书记院长研究,还举了本儿《司法文件选》前来咨询该规定本意,旋即拿“两高一部”新规把“撕”某驳了,我举仨手指头厉声开导她:“是两高三部,是三部!”

今天咸宁出租车罢运系列案庭审中,有着装警察数次上台与审判长耳语,我下午终于对审判长发作:“现在是审判阶段,这警察凭什么跑上来?他要是法警就得归你管!他要是公安就没权参与!告诉我,他是干什么的?!”审判长反应很快:“他来修喇叭的。”“你胡扯!你那喇叭是好着的!”

今天咸安庭上,我趁机传销宪政理念:“法律人的理想有赖于公诉人辩护人合议庭被告人共同捍卫,请理解我们的坚持原则和坚守程序,但可惜公诉他人全然没有权利意识:车主筹组协会沟通情况罢运游行上访,都是合法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宪法权利,公安的批准权只是备案后服务义务,它无权不批准!”

今天咸安法院门口内外特警大巴各一辆,有警察数十执勤;门外上百出租车司机守了一整天。法庭内台下七被告一溜排开,旁听席前五排被警察法官领导占据,中间家属数十每家只分四张旁听证,后两排挤满了入室乘凉的特警。假如庭审是出大戏,最贵的最好的座位,要算被告人的了,他们个个无比投入。

@贺卫方 的司法改革真就只剩下一把锤子一身袍子了,法官还热得扒了袍子干脆一身短打。5月27日咸宁肉喇叭敲得我气恼,我便哀求她:“先听懂了我啥意思,你再发表意见!彼此给点面子好吗?”审判长高悬明镜翻了我一白眼儿:“庭上讲什么面子!”我更委屈了:“我可一直给你留着面子呐!你没感觉到吗?”

5月27日咸宁“公”审,我跟撕某作周彬辩护人,他哇哇哇哇哇先撕六点让起诉书体无完肤,全然不给我这挡箭牌留条活路,逼着我高屋建瓴讲宪法权利。我打着腹稿把喇叭拽过来嘴里没闲着:“我完全拥护斯伟江律师的重要讲话!”她插话:“你的问题与本案无关!”“我还没说呢你咋就知道了?我这就开始说!”

昨天庭上我问刘元香:“读了几年书?”“初中。”“还有啥一技之长?”“我没懂。”“几口人?”她满眼泪:“老公前年肝癌没了,留俩小孩和六十岁公婆。”我心抽紧:“抱歉无意问到伤心事,咋养他们?”“就开这台车。”“政府收车,你拥护吗?”“拥护。”庭后得知,老公临死留了话:“不能卖这车。”
我好流眼泪,大多在开完庭哭,像去年在新疆办嘎玛桑珠案,天珠王当庭被冤十五年。昨天庭上没流泪,因为公诉人审判长联手制止我勾走了我的怒火,今天坐车去机场写这段,我痛到泪水长流,此刻。

昨天咸宁庭上,见公诉人的笔录知公安侦查重点,在谁谁打电话谁写上访材料,谁募集资金谁策划进京,忍不住好为人师教训他:“打电话写材料募捐上访不是犯罪,这么大的事涉及身家姓名,谈谈闹闹怎么啦?照你这心思,那日本震后发短信打电话号召抢盐的还不都得抓起来?我问你你咸宁有这么大的监狱吗?!”

昨天咸宁检察官摸不着头,休庭弄了半拉钟头,敲完锤子法官跟我商量变通法律碰了钉子,张科长只好乖乖举证。轮到我发言先给了他一顿电炮:“你代表国家支持公诉居然敢不带卷宗!你就这么当差?我要也没带也张口结舌,法庭能赠卷休庭吗?你耽误大家这么长时间,竟敢不说声对不起,你不懂得该道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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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方校长,方校长和鞋    @ 2011-05-20,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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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被强奸,权当送花圈    @ 2011-05-19, 18:52

此文已被外星人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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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城管”弊政要因循到何时?(孟雷)    @ 2011-05-16, 01:26

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hgds/20110513/23019840555.shtml

  孟雷

  沈阳小贩夏俊峰的终审死刑判决已下达,虽然他的辩护律师滕彪等法律界人士还在争取挽回。北京小贩崔英杰最后获死缓的判例,仍使夏俊峰和他的辩护者抱有一丝希望。

  律师滕彪的辩护词,在夏俊峰的死刑判决是否“罪刑相当“的法理论辩上,是有力量的;关于“城管”制度,这一诸多悲剧的制度根源,滕彪着墨未多。几年来,“城管弊政”已成为众多激烈社会矛盾的根结。“城管”的“执法”权力来源及其合法性,或可供当前执夏俊峰生死者思之鉴之。

  频仍的死伤大案,已使“城管”广为人知。但这一制度、机构是什么来历,他们执的都是什么法,不仅公众,即便身为“城管”者,乃至具体案件中的司法裁判者,亦未必尽晓。

  事实上,所谓“城管”这个直到每个县城都有的“执法机构”,没有任何一部国家的法律法规给过它明确的“准生证”,它不具备任何一部法律的执法主体资格;与此同时,它拥有“执法”权力的事项却多达300项以上

  “城管”只是各地自行设置的一个机构,从1990年代后期开始陆续出现。实际上,直到最近它也没有正式的统一名称,据说在各地有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管理局、城管大队等五六种名称。它们要么是事业编制,要么是某个单位的内设部门,要么“什么都不是”。它不能当被告,因为它不具备主体资格,一般从属于政府的市政管理委员会(有的地方从属建委或别的什么机关),而这些委员会又是政府的组成机关。如果你要告“城管”,法律上的被告只能是“政府”。“城管”执的哪些法呢?——“集中和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城区河道及内陆渔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这是若干城市对“城管”之“执法范围”的表述,一般人恐怕不能找出不在这个框框内的城市生活范畴的东西。“城管”的“执法”所涉及的每部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执法主体。那么,“城管”“执法”的依据何在?它们的依据在于,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地方法规、规章把这些权力转赋予它们,并且“城管”往往还要与涉及的执法机关签“委托执法”协议。但是,这样就合乎法律了吗?即便常被“城管”依为盾牌的《行政许可法》,那仅仅指有诸多限制的“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并不能理解为普遍设立“城管”这一机构的批准函,更无法赋予其“强制执法”的权力,遑论殴打、抓人、夺产

  事实证明,想靠单一的机构,承担如此众多执法机构的职能,是完全不可能的。一方面,庞大的权力带来了“滥法”的空间,“执法”领域如此繁复,“执法”人员必然芜杂,野蛮暴力“执法”与这有着很大关系;另一方面,原有的执法机构不可能退出执法领域——这既是职司所在,又是部门利益使然;再者,“城管”也根本没有能力统一行使这些行政执法职能,他们往往拆广告牌得叫上规划局,查黑车得叫上交通局,取缔烤羊肉串的也得叫上卫生、工商,而且还得有公安保驾。

  “城管”甫一创制,就因合法性依据和执法手段受到舆论和法律界质疑,但这些年来从未见在这两点上有任何变化。在此制度下,死人已不是鲜见事。无论死伤者是谁,他们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这一制度的牺牲者;公众也不能忍受再有更多的人成为新的牺牲者。我们希望,对于夏俊峰案,司法机关能秉持衡平态度,充分考虑“城管”的“强制执法”合法性争议和执法手段问题——此为夏案的激发关键,实与本案如何裁判有着甚深关系,且与将来是否还会发生类似悲剧有甚深关系。事涉死生,幸勿轻忽。

  (作者为远见传播董事、《锦绣》杂志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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