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在中国,就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
就当作中国有法律要求搜索引擎必须过滤所谓的不良关键字吧,那么,在一个法治环境下,你必须先公开所谓的不良关键字列表吧,否则让人们如何遵守法律,不触犯法律呢?其次,关键字列表的生成,应该由立法机关审核吧,否则,这个列表如何有合法性呢?
而现状呢?是谁可以不经过司法程序,野蛮粗暴的拔掉数百万个网站的网线?是谁可以不经过司法程序,有罪推定一个机房所有网站都是不良网站,首先关闭,然后一一检查?是谁可以不经过司法程序,认定一个网站低俗涉黄甚至加给更严重的罪名?
究竟是谁在践踏中国的法律?
究竟是谁,让中国的宪法的条文规定的公民权利,至今无法落实?
是他们,他们的维持他们的和谐的手段,就撕掉了他们的法治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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